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通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通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通山县土地交易中心联合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通山县P[2015]01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竞买备用金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拍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P[2015] 018号
通山县大路乡犀港村(县新检察院)
6279.3(约9.42亩)
商住用地
(商业
≤5%)
5.0
~
5.7
35.0%~42.5%
≥30.%
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278万元银行资信证明(含竞买保证金)
166
555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应明确联合竞买所涉及的企业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领取拍卖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 12月31日至2016年1月 28日16时前到通山县土地交易中心或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28日16时前到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11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提供竞买备用金(银行资信证明)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16时(以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提供竞买备用金(银行资信证明)的,具备申请条件的,通山县土地交易中心、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给其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拍卖出让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通山县土地交易中心和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卖有限公司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1月29日上午10时在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10楼)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通山县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15-2363491 13807242261
联系人:焦先生
地 址:通山县国土资源局九楼
(二)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064008875
联 系 人:冯女士
网 址:www.hbcxpm.com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26号中诚大厦六楼
(三)竞买保证金的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通山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151820
通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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