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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02-25 09:33:56  浏览次数:

 宜市拍告字[2021]2

经宜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P(2021)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宗地情况:该地块位于伍家岗区中南路延伸段与桔乡路交汇处,出让土地面积78301.23平方米(合117.45亩)。

2、规划指标:

根据《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宜市规让〔2021020011〕号),该地块拟用地面积78301.23平方米(合117.45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及商业、商务金融用地。其中:

A1区用地面积27006.23平方米(合40.51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限高60米。

A2区用地面积16000.04平方米(合24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限高60米。

B区用地面积35294.96平方米(合52.94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80米。

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小于或等于54米时,其最大展开面宽不大于80米;建筑高度大于54 米时,其最大展开面宽不大于70米。B区配套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以内。其他条件详见《出让土地规划条件》。

3、出让要求:

1)该地块拟按起始价31000万元公开拍卖交易,竞买保证金16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出让用途为住宅及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和商服40年。本次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2)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款的20%转作定金。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及竞买保证金余款转作土地成交价款。如因竞得人原因不能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人缴纳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次日起30日内,受让人必须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50%(含定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次日起180日内,受让人必须缴清余款;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10日内,出让人与受让人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3)竞买人须承诺先行进行公建商业商务建设,公建商业商务主体结构达到正负零以后,方可进行B区住宅销售,且商业商务公建由土地竞买人建成后自持运营,10年内不得出售。由伍家岗区人民政府商市级相关部门监督实施。

4)本地块范围内配套的社区居家养老用房(具体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由土地竞得人建成后将其不动产及产权无偿移交给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由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5)本地块装配式建筑地上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本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装配率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且装配式建筑楼栋应在本地块首期开发。

6)绿色建筑内容按照《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意见》(宜发〔2015〕5号)和现行《宜昌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执行。

7)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税源管理的通知》(宜府办文〔2017〕14号)要求,竞买人须承诺竞得后,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登记。

8)受让人必须委托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技术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9)因建设需要对地上地下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市政设施、地下管网、通信、电力线等)改变现状,由受让人向相关部门申请依法办理,并承担费用。本地块范围内场平、人防及防洪设施由受让人负责,费用由其承担。

10)受让人须承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拍卖方式

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须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承诺遵守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等要求,方可参加拍卖交易活动。

四、拍卖文件的获取

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文件为准。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16联系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21年225日至2021年31617时前,向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1617(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资格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1年316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1年31715

拍卖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室(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7楼)

七、其它有关事项

1、出让地块具体出让范围以出让红线图为准,出让面积以资质测绘单位实测为准,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文件为准。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本次拍卖活动由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拍卖成交后,由该公司向竞得人收取拍卖佣金人民币2万元。

八、联系方式:

1.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

联系人:岳佳

联系电话:0717-6625330

2.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

联系人:夏谦

联系电话:0717-6866839

3. 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26号

联系人:桂洋

联系电话:15927382668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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